山西省将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现象

    16日,记者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,山西省将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现象,并制定了新规,如果因教师体罚、变相体罚或随意停止学生就学,造成学生流失,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,依法追究校长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。

    省教育厅明确表示,对拒不送子女上学或随意让学生离校的家长或监护人,当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批评教育,责令限期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校上学;对胁迫、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失学辍学,或非法使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做工经商的,工商、劳动、司法等部门要依法制止,并对责任人予以处罚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对因教师体罚、变相体罚或随意停止学生就学造成学生流失的,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措施,保证学生就近返校就学,同时对学校及责任人严肃批评教育,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及法律责任。

    同时,教育部门还将加大学籍管理力度,加强对民办学校、农民工子女等薄弱环节的监管,使中小学学籍管理覆盖区域内所有学校和学生,建立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电子档案,监控学生就学的整个过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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