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今后三年还将继续上调
中新山西网11月24日电 23日,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目前山西省包括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和生育5项保险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基本形成。2008年至2010年,山西省将继续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,提高幅度不低于前3年。
到10月底,全省企业养老、机关事业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和农村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6.9万人、72.7万人、295.3万人、392.3万人、219.8万人、101.2万人和143万人,覆盖面分别达到82%、75.5%、75%、69.8%、30.5%、18.2%和10.4%。与2002年年底相比,平均增幅33.8%。增长幅度最高的为医疗保险,达到78%。
2005年至2007年,山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连续3年进行调整,月人均增加285元,提高幅度创历史最高水平。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由3年前的月均620元增加到900元。尽管如此,待遇仍然偏低。今年以来,部分副食品价格上涨,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。对此,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,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。
据介绍,再次调整养老金,将重点解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的差距问题。同时,调整将继续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以及退休早、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倾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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